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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原康瞳新零售”遭质疑:护眼产品能治多种疾病?模式是否合规

2024-04-24 护眼资讯 加入收藏
此外,康瞳草本精华护眼膏有30多味中药成分运用于眼周经络的导药功能,通过透皮吸收,靶向给药来调理,使药物直接作用于睫状肌,缓解睫状肌的紧张。 以上是服务同级别每盒的额外培训津贴出多少盒就是盒数*…

原标题:“圣原康瞳新零售”遭质疑:护眼产品能治多种疾病?模式是否合规

今年2月,原甄视康领航团队加盟圣原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简称“圣原”)并成立圣原大健康康瞳,甄视康领航团队则改名为康瞳领航系统。此消息一出,引发行业关注。

原甄视康领航团队加盟圣原?

据悉,甄视康隶属于北京百奥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护眼领域。通过网络舆情可以获悉,甄视康不仅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较为突出,还因涉嫌传销被地方法院冻结过账户。去年4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淄博市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百奥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简称:《执行裁定书》)。

据《执行裁定书》(案号:(2022)鲁0306执保462号)显示,淄博市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北京百奥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传销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19日作出(2022)鲁0306财保7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北京百奥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刘园园、孟跃辉、刘冬洋、程俊芳、刘洁在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15000000.00元。

此外,甄视康也在寻找合作方。据相关媒体报道,甄视康与某直销企业合作成立甄视康事业部,但是好景不长,差不多一月左右时间就被合作方开除。

正所谓“大树底下好乘凉”,“圣原荣获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牌照,为我们所有的经销商的安全保驾护航。”据相关康瞳代理商透露:“康瞳护眼产品是甄视康的升级版。”

面对市场越来越多的声音,北京百奥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终于按奈不住。今年3月6日,北京百奥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期接到市场反馈,有传言说甄视康已升级为某瞳,本公司在此郑重声明:甄视康并没有升级为某瞳,请广大朋友们仔细甄别,不要被虚假消息蒙蔽。一切以官方信息为准!

护眼产品能治多种疾病?

据圣原康瞳代理商透露,康瞳护眼产品研发团队由北京大学田清涞教授,李云兰教授,陈红霞教授,朱圣赓教授协和医科大学的李电东教授以及复大生物工程研究所的专家团队。

据悉,康瞳眼部按摩护理膏新添加五大专利成分,其中咖啡因---深层消除水肿,调节睫状肌提升裸眼视力。烟酰胺---淡化黑眼圈,促进眼部胶原蛋白的合成。透明质酸钠---润滑眼部,帮助视网膜复位。赤芝提取物---眼部保健作用,减少眼部疲劳,改善血液循环。铁皮石斛提取物---舒缓眼部刺激,修护眼部受损细胞。

此外,康瞳草本精华护眼膏有30多味中药成分运用于眼周经络的导药功能,通过透皮吸收,靶向给药来调理,使药物直接作用于睫状肌,缓解睫状肌的紧张。同时,药物还能够加快眼部血液循环,提高眼周通氧量。对于调理和缓解近视、弱视、散光、远视、老花眼、白内障、青光眼、眼疲劳、眼胀、眼干涩等症状,还能够缓解视力下降、增强眼部抵抗力,淡化鱼尾纹、祛除黑眼圈、眼袋等,对迎风流泪亦有辅助调理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及《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代理模式是否合法合规?

本网还从代理商获悉,加入圣原康瞳只需要消费1盒399元,赠送市场推广商,复购299元一盒,消费5盒1595元,赠送优秀服务商,复购259元一盒(399+4*299=1595元),消费20盒5480,赠送杰出服务商,复购219元一盒(399+4*299+15*259=5480元)。

如何升级为代理呢?升级优秀服务商:团队服务指数达到20分;升级杰出服务商:团队服务指数达到100分;升级卓越服务商:团队服务指数达到700分(小市场总和满160分);升级首席经销商:团队服务指数达到3000分(小市场总和满600分)。

还有五个奖金,获得方式如下:

一、销售服务费:直接服务与自己的顾客就有这项奖金;市场推广商:分享市场推广商,优秀服务商,杰出服务商:100元(399-299=100);优秀服务商:分享市场推广商140元(399-259=140),分享优秀服务商300元(1595-259*5=300),分享杰出服务商540元:399-259=140,(299-259)*4=160,15*16=240,杰出服务商:分享市场推广商180元(399-219=180),分享优秀服务商500元(1595-219*5=500),分享杰出服务商1100元(5480-219*20=1100),卓越服务商:分享市场推广商220元(399-179=220),分享优秀服务商700元(1595-179*5=700),分享杰出服务商1900元(5480-179*20=1900),首席经销商:分享市场推广商260元(399-139=260),分享优秀服务商900元(1595-139*5=900),分享杰出服务商2700元(5480-139*20=2700)。

二、培训津贴(培训团队服务团队奖)

三、额外培训津贴

优秀服务商 16 - 4

杰出服务商 16 - 4 - 4

卓越服务商 16 - 4 - 4

首席经销商 5 - 4 - 3

以上是服务同级别每盒的额外培训津贴出多少盒就是盒数*上面的金额,额外津贴中的 16 -4(20元) 是有上个级别拨。按照首席举例:自己的直属5个首席,每个首席每天出200盒,200*5元*5人=5000元/天;做好复制5个首席再带出5个首席就是25个人,每个人出200盒,200*4元*25人= 20000元/天,5000+20000=2.5万/天。

四、领导力奖:2%-10 %,按照当月销售盒数*399来计算(达到首席经销商享受)

0-10万 2% 2000元

10-30万 3% 9000元

30-60万 4% 2.4万

60-120万 5% 6万

120-190万 6% 14万

190-270万 7% 18.9万

270-360万 8% 28.8万

360-460万 9% 41.7万

460万以上 10% 46万

五、合伙人忠诚成就奖 2%(加权平均)(按照公司当月总营业额来奖励)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那么,圣原康瞳经销商市场虚假宣传行为以及相关代理模式是否合法?本网将提供给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对此,本网将持续关注。

来源:橙黄蓝商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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